计算机学院(粒计算重点实验室)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时间:2020-05-07    点击次数:[]

为做好计算机学院(粒计算重点实验室)202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及我校研究生处《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公开、透明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且成员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结构提出质疑,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并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

二、招生计划

计算机学院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1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研究生1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41名。

粒计算重点实验室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研究生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10名。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第一志愿考生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可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3.按照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是否相同、初试成绩、调剂生本科专业背景、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等依次优先挑选调剂生。

四、对复试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5.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院复试方式采用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本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导师担任;

3. 参加复试的教师独立评分,全程录音、录像,并填写每个考生的成绩和考生成绩汇总表。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与考生交流,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

考生在复试通过且公示拟录取后,二周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一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

新生入学时再次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闽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基础专业课,参考书目以招生简章公布为准。疫情防控期间,加试科目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进行。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组织管理

(一)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学院根据复试场次、人数等情况,提前配备复试工作所需防疫物资,满足考务工作人员和复试老师使用需要,复试场所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对考务人员和参加复试老师做好健康监测等工作。对他们进行近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开展14天回溯排查,居家隔离已满14天。每场复试前所有人员测体温,复试全程须戴口罩,保持交流距离。提前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熟悉操作过程,做好技术保障。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在发布正式复试通知同时,向考生发放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说明文档。

(二)复试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官集中,学生线上。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已经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网址:http://yjsc.mnnu.edu.cn/info/1014/2076.htm)附件内容中,请考生复试前仔细阅读须知内容并下载操作手册学习。复试前,系统对考生实施人脸验证等数据对比,严防替考。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准备

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请考生准备一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加上一个手机。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请考生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电脑需安装chrome浏览器(升级到最新版)和腾讯会议工具,手机需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复试期间,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

如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发生故障导致面试无法进行,采用腾讯会议继续进行;如遇网络故障及其他原因导致面试无法进行,由复试小组报复试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择期安排面试时间并通知相关考生。

2)复试注意事项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或出现其他声音,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如有违反,视同作弊,将取消复试资格。

3)以下情况,可复试延期,选择其他时间进行复试

复试过程中,出现考生或考官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

4)以下情况,可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故意退出复试。

5)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及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因素的,请保持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并按现场考务人员的安排做好后续复试工作。

八、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将相关材料提交,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交材料有: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2. 身份证复印件;3.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学历在线验证报告;4.  思想政治情况表; 5. 准考证复印件;6.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7. 《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请将以上材料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电子版,于复试前一天提交,提交方式和具体时间以复试前发送的复试通知要求为准。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九、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所有成绩取整)。

(二)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调剂生源中分次复试,并以当次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按当次成绩依次递补。

(三)复试完毕后,我院将考生相关复试材料上报研招科,由研招科审核拟录取名单。

(四)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研招信息平台、我院网站公示。

十、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0596-2527513,联系人:蔡滨。

(二)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我院指定专人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联系人:曾伯儒,联系方式:13599652486。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申诉的必须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一、 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在复试结束及拟录取公示后以扫描版的方式发送给考生。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录取考生的档案邮寄地址: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楼1111南,收件人:邢舒惠老师,电话:13799820083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连同档案一起寄送。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计算机学院(粒计算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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