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6-07-14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计算委〔2016〕2号)的文件精神,经各党支部推荐,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决定,对教工第三党支部等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尤玲玲等27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再创佳绩。全院各党支部和师生党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院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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