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9-02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周(2019年9月2日—9月6日)
     第二周(2019年9月9日-9月12日)
     二、检查方式
     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巡查为辅;学校巡查采取现场巡查和视频巡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设施安全运行检查
     请各学院在本学期正式上课前务必对教室、实验(训)室等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环境卫生检查及设施设备运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新学期教学设施运行顺畅。检查内容包括体育设施、实验(训)室仪器设备、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运行情况。各学院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维护与处理。
     (二)教学秩序检查
     1.各学院领导应组织人员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教师、外聘教师)本学期所任教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参考资料等教学文件材料的准备情况,以确保新学期授课质量。
     2.各学院认真组织检查开校第一天与新生正式上课第一天任课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相关检查记录材料备查。
     3.各学院检查学生教材领取情况,检查教材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漏订等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综合科(科技楼南区1314)联系,联系人:沈坤莲,电话:2591353。
     4.各学院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尤其是执行教学任务、授课计划与课表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若存在上课时间、教室安排发生冲突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确保教学秩序有序进行。
     5.学校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组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组成,主要检查开学初全校教学运行状态,了解各学院教学准备情况及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抽查全校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
     6.学院教学督导组检查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场,并将检查有关情况做详细记录。
     2.各学院教学秘书务必于9月2日下午6:00以前将当天所有上课课程任课教师到位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科技楼南区1317室)。学生出勤情况由各学院自查备案。
     3.凡违反教学秩序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学院须依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教 务 处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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