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办法
时间:2014-03-05    点击次数:[]

计算机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办法

为加强对优秀中青年学术人才的培养,进一步调整我院的学科梯队结构,培养一批适应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要求的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决定开展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工作,为规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2.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具备严谨求实的学风,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3.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较好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5.近三年内,独立完整讲授过2门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课或基础课,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6.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获校级优秀教师、课堂教学优秀成果奖,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鼓励奖,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材奖,或带学生到外地区进行教学实践1个月以上(含1个月)。

(2)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组织的各类竞赛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指导本科生、研究生论文发表在B类刊物上。

(3)指导我系统一组织的各类赛事。

7.科研业绩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自然科学、工程学科发表学术论文被SCI 4区以上收录(含录用)2篇以上。

(2)近三年内,自然科学、工程学科主持省级自然科学基金1项以上,或获得省科技厅杰出青年基金,或主持省科技厅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省教育厅A类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产学研项目累计到位经费15万元以上。

二.选拔程序

1.由教师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应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填报经费预算单一份。

2.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3.党政会议审定,报校学术委员评审。

4.学校研究确定。

三.培养措施

1.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每年选拔一次,培养期三年。

2.设立专项经费,每人培养经费6-12万元。

3. 优先扶持措施。在学历与学位提升、国内外访学研修、科研课题项目主持或参与、学科梯队建设与创新团队创新平台的参与、各类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计划申报评选等方面对培养对象予以优先考虑和推荐。出国研修前的外语培训经费由培养经费支付。

四.管理与考核

1.培养对象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若出现教学事故、学术造假以及其它违纪违法现象的,取消校优秀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资格和经费资助。

2.创建培养对象业务档案,将培养期内的协议书、培养计划、经费预算、论文成果作品以及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3.建立学科考核机制,实行中期检查和周期考核制,到培养中期时,检查培养人的计划执行情况,对不能较好完成阶段性计划的,提出整改意见。

4.培养周期结束时,对培养人进行考核,要求在科研上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教师每年完成学院额定的教学工作量课时数,同时三年内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被SCI4区以上收录(含录用)论文2篇以上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入选教师每年完成学院额定的教学工作量课时数的一半(申请获批准),同时三年内至少被SCI4区以上收录论文3篇以上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五、其他:

1.入选教师若要求每年完成学院额定的教学工作量课时数一半的应提出申请,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

2.培养对象期满后需追加服务期3年。培养期内或服务期未满而调离、辞职的,取消培养对象资格和经费资助,且应按协议向学校偿还培养费。

3.在进行中期检查时,对没有进展或成效甚微的经院学术委员会上报,校学术委员会通过,撤消培养对象资格。如本人自愿,也可书面提出申请。

计算机学院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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