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教师备课制度
时间:2024-03-18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我院教学工作,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一、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备课笔记或详细的讲课提纲,必要时编写补充讲义。

二、新教师需熟悉教材,首次上课需进行试讲,教研室主任同意方可授课。

三、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内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备课,做到内容充实,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讲究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备课质量。

四、指导实验教学的教师对每个学生的实验必须经过试做。

五、学院、教研室应经常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对备课认真,讲课质量高的教师要及时表彰,好的经验要在本院(室)教师中推广。

六、同一学期同一门课程由两人及以上教师同时授课,需进行集体讨论,进行三次以上的备课,填写集体备课本。

七、备课情况作为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

 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8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