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关于教研室工作的规定
时间:2024-03-18    点击次数:[]

教研室作为高等院校中直接进行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和师资培养的基层组织,对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人才,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保证作用。为组建并建设好我院各教研室,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研室的组成

1.教研室应按学科、专业由一门或数门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和教辅人员共同组成。每室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2.教研室设主任一人,需要时可再设副主任一名,辅助主任开展教研工作。

3.教研室可根据需要下设课程教学小组,由该课程的任课教师和教辅人员共同组成,教学小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指定一名主讲教师担任,任课教师较多的课程可由同一年级的任课教师组成。

二、教研室主任任职资格

教研室主任应由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丰富、组织能力强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的教师担任。

三、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教学科研方

1.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组织制订本室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大纲的内容应包括设置该课程的目的要求,具体内容、课时分配以及主要教学方法等部分,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后,报学院教务科备案。

2.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审订本室所属课程的教材和参考书并报学院教务科。

3.按时开出本室所属的全部课程,合理分配教师的教学任务,特别是要认真做好主讲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主讲教师除了政治思想好,教学态度认真之外,还必须具备相当的业务条件,而且需经分管的院领导批准。

4.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和撰写论文。

5.对教师批改作业和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应定期检查。

6.检查督促教师认真备课,以便发挥集体智慧、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统一教学要求与进度。

7.严格执行学生成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对本室各门课程按教学计划采取适当的考试考查方式,组织教师做好命题和评分等项工作。有条件的课程应实行集体命题并逐步建立试题库。

8.检查了解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组织师生进行教学评估,经常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9.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开展教材教法研究,有计划地组织观摩教学和集体听课活动。

10.鼓励本室教师开展科研活动,以科研促教学,支持他们参加省内外的学术会议。

(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1.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制订教师进修计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规划。

2.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个教师都有不断提高和更新业务知识的机会,要努力使每个青年教师都能逐步达到硕士研究生以上的业务水平,要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3.帮助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和科研关,对本室的主要课程和重点科研方向,要尽快地建立好教师梯队。

(三)其它
1
.做好有关资料、材料的归档工作。
2
.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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