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关于建立教学信息员制度的规定
时间:2024-03-18    点击次数:[]

为及时了解我院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动态信息,实现教学全过程的有效监控,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一、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诚实公正,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

2.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3.原则上由班委会成员担任。

二、信息员的职责

1.每月进入学校教务系统进行教学信息反馈,内容包括:A.教师教学情况。重点是课堂教学、实验课的组织实施、课外辅导、作业批改等。B.学生学习情况。重点是课堂学习、课外学习情况等。C.教学管理情况。重点是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2.期中收集班级同学的信息,参加学院及学校组织的期中教学座谈会,如实进行教学信息反馈。

3.期末组织班级同学进入学校教务系统对各位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分。

4.随时反馈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报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及时反映教室等学习场所的桌椅、门窗、灯具等的损坏情况。

三、信息员的组织管理

1.教学信息员在全院各班级中各选拔一名。由辅导员推荐,报学生工作小组备案。

2.设立教学信息员管理小组,负责全院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组长原则上由学院学生会学务部长担任。

3.每年对教学信息员进行一次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果显著的优秀教学信息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的教学信息员,经核实后取消其教学信息员资格。

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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