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有20个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创新实践活动,并取得相应类别的学分,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可充抵专业选修课学分或通识教育课程学分。 经我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拟同意以下学生申请,名单附后。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0日,在此期间有问题请来电提出意见。联系电话:2526960。
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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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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