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4〕4号)《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21〕111号)文件规定,计算机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发放事宜,学院组成由院党委副书记陈小玲、副院长黄慧、团委副书记郭荣宗、研究生秘书李小红、辅导员杨士杰等组成的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领导小组,通过对在校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暂未发现我院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同学。另外,审核小组对所有在校研究生的学费缴交事宜进行核查,发现除生源地助学贷款人员外,剩下其余同学已缴清学费、住宿费。经学院审核,计算机学院共有张惠萍等174名研究生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现将资格审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计算机学院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学院团委或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反馈:
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智云楼211
院团委及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智云楼313
郭荣宗老师:13063189989
计算机学院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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