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面向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时间:2021-08-25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计划》(闽南师大[2021]118号),以科研项目带动学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推动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就业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能进能出、流动顺畅的科研助理队伍,计算机学院因科研工作需要,拟向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应聘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且为2021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行政科研助理,1人。专业要求:计算机类。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9日。

2.报名方式:下载《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面向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将《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面向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科研助理应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它获奖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fdyzp@163.com。

3.资格审查:面试当日提交《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面向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签字版原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5人组成,记分方法为评委分值相加后求平均值。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上报学校委托学校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硕士研究生税前基本工资≥3500元,本科生税前基本工资≥3000元,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统一按照规定支付和办理。其它事宜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要符合上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省内外应聘者不得前往中高低风险地区,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八闽健康码绿码和大数据通信行程卡,并且提前向学院和学校报备,所有应聘者考前需要阅读并签订《科研助理应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者不允许进入校园参加考试,视同放弃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九、其它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食宿及体检等费用自理,自行做好疫情防控事宜。

4.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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