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学院管理力量,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闽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选任和管理实施办法》(闽南师委〔2021〕73号)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实际,现开展院长助理选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岗位及职数
院长助理1名
二、选任条件和任职资格(有关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计算)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优良,学术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一般在本学院工作满两年以上,且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在学术上有较高的造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奉献精神。
三、工作程序
(一)人选推荐
1.推荐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
2.材料提交
组织推荐:学院党委、各教工党支部推荐人选,需提交《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助理选任组织推荐表》
;(附件1);
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荐,需提交《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助理选任个人自荐表》(附件2);
提交时间:2025年10月15日17:00前;
提交地点:请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9698610@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科技楼南111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鹏春,18305997371;
(二)确定考察人选
学院党委会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及教学、科研、学科发展需要,通盘考虑、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提出考察方案。
组织考察、选任使用、考核管理等工作依照《闽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选任和管理实施办法》(闽南师委〔2021〕7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推荐人员和自荐人员须实事求是提供有关信息,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
2.本次选任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监督,欢迎广大师生客观、公正反映情况;
3.反映情况邮箱:jsjjw@mnnu.edu.cn。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助理选任组织推荐表》
2.《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助理选任个人自荐表》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