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
时间:2019-05-21    点击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培养造就“四有”、“三者”好老师,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师德师风建设的目标。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四有”“三者”好老师,鼓励我校教师为教育服务,为学生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不断增强对学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按照“有主动学习的态度、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有再次创业的意识、有遵守规矩的习惯、有开放办学的胸怀”的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三条 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原则。(1)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2)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3)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4)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第四条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尊重高校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第二章 基本原则、目标和要求

第五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规则,促进我校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坚持改进创新原则。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师德建设的有效性。

第六条 建设目标

在全院教师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实现以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学识渊博、爱岗敬业、诲人不倦为主要内容的教师素质的显著提高,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在全校教师队伍中形成政治上积极进取、业务上严谨治学、品行上为人师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良好风气。

第七条 具体要求

(一)忠诚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责。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坚持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努力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并对学生施以教育。

(二)坚持正确导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抵制和反对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三)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要集中精力、兢兢业业搞好教学和科学研究,努力承担和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和科研攻关,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优化研究手段,努力提高教学和科研工作质量。

(四)遵守教育法规,倡导优良教风。在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中,要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力戒浮躁和急功近利,杜绝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在授课、阅批作业、复习考试、阅卷答辩等教学环节中,不可马虎敷衍、降低标准,更不允许出现送分、舞弊等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自觉教书育人。对学生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用先进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陶冶和教育学生。要把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统一起来,注意通过多种手段,从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帮助学生提高全面素质。要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生活,注意学生的心理变化,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第三章 措施和途径

第八条 以规章制度为保障,认真执行师德师风相关文件。确保教师参与治校治学,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造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

第九条 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课程,作为新入职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使其在接受业务指导的过程中得到良好的师德熏陶。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将教书育人楷模、师德先进个人、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鼓励教师积极调查研究,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开展师德教育。

第十条 加强师德宣传,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尚。将师德建设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倡导学为人师,行为示范,敬业爱生,明理诚信的教师基本道德规范。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四章 师德师风考核

第十一条 健全师德师风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原则是引领和鞭策并用,举高线、守底线,奖优罚劣,通过奖优罚劣、全员全程考核等方式促进全院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

第十二条师德师风考核

1.考核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

3.考核方法如下:

由学院师德师风领导小组组织,由学院领导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确定考核不合格者要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结果公示。由学院统一组织,面向本单位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可在学院公开栏、学院网站公示。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形象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损害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合法权益、宣扬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和其它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的;

2)有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以陈旧的教学内容和落后的教学方法敷衍学生、拒绝学生合理要求的;

3)有压制打击不同学术流派和学术观点的专制行为;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的;

4)有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谋取个人私利的;有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5)有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其家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通过向学生推销书刊等商品获取利益的;

6)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如在校园内殴打教师、学生的行为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5.教师本人对学院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公示后有情况反映的,由学院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综合评定。教师本人不申诉或逾期的按照学院综合评定结果确定。

第五章 激励与惩处

第十三条 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对师德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 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聘期考核内容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评选为全校师德师风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和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五条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我院科学发展,经研究调整计算机学院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后成员组成和分工如下:

长: 陈志宏 林耀进

员: 陈宝兴 蔡滨 陈志翔 周豫苹 陈群山 林小芸 傅 为 何泽龙

杨文元 魏志森 王育齐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

第十七条 各级领导要在师德建设中起到表率作用,要带头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带头实践师德规范;要积极推动师德建设,重视研究在师德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予以解决;定期对师德建设工作的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十八条 师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把加强师德建设同解决广大教师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关心教师、爱护教师、尊重教师,真心实意为广大教师服务,千方百计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履行职责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

第七章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学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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